办证须知

办证须知

1、读者凭有效身份证、交纳押金100元,即可办理。

2、读者证有效期1年,到期后请持证到办证处办理续期。

3、读者证自办理日期起6个月后方可退证。退证时,须还清所借图书,无未交纳款项后,由本人持读者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;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须同时提交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
4、读者证丢失请速到本馆办证处或致电3503777办理挂失。若找到原证件,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。未找到原证件,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,按本须知第3条办理退证后,重新办理借书证。